各中央驻桂、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,各有关单位:
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第四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(以下简称“发明展”)将于2014年10月下旬在梧州市举办。本届发明展设各市发明创造成果、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、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、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和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等5个板块共18个展区。根据发明展安排,我厅负责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展组展工作。现就组织科研机构参展并参加相关活动、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主承办单位
(一)主办单位:自治区人民政府。
(二)承办单位:梧州市人民政府,自治区科学技术厅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。
二、活动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14年10月24-26日,会期3天
地点:梧州市文化展览中心(梧州市奥奇丽路1号)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专利成就宣传及专利知识普及。
(二)发明创造成果展览、展示和产品销售。
(三)专利推介和对接洽谈、专利拍卖、专利质押融资银企对接。
(四)报告会。
(五)考评和激励。
四、参展范围
(一)食品、汽车、石化、电力、有色金属、冶金、机械、建材、造纸与木材加工、电子信息、医药制造、纺织服装与皮革、生物、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。
(二)新材料、新能源、节能与环保、海洋、生物医药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能源汽车、生物农业、先进装备制造、养生长寿健康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。
(三)市场前景好、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。
(四)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。
五、参展要求
(一)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。
(二)已申请专利的项目。
(三)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。
(四)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六、展览方式
采用简易装饰形式,图片、文字介绍、实物(模型)展示及现场演示相结合。
七、组织形式
由自治区科技厅(知识产权局)统一组织,统一布展,各参展单位提供展示项目文字介绍、图片及展品。
八、相关费用
各参展单位免收展位费,参展参会人员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。
九、考评和激励
具体办法另行通知。
十、参展项目材料报送
参展单位请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参展、报奖、推介以及拍卖项目通过网址http://zlcgz.gxkjcg.com登陆发明展项目管理系统统一申报(参展单位登陆系统注册,进入基本信息界面后,所属展团请选择“科技厅”),我厅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送参展。我厅不受理其它形式申报。
十一、工作进度安排
9月20日前 |
各单位报送参展、拍卖、推介项目资料。 |
9月30日前 |
确定参展项目。 |
10月23日 |
布展。 |
10月24-26日 |
开幕、展示、交易。 |
联系人:夏 娟
电 话:0771-2093854
传 真:0771-2093825
地 址:(530022)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技术市场